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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流程說明

壹、申請資格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應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 3 點規定,並視個別計畫徵求公告之特殊限制辦理。

貳、申請方式線上作業

計畫主持人至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完成申請案資料上傳,確認無誤後點選「繳交送出」,由本校研究發展處於線上確認申請案資料,並彙整列印名冊,備函向國科會提出申請。(提醒:務必留意校內截止時間,校內受理期限通常早於國科會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

參、計畫類別與時程

  • 一般專題研究計畫(年度大批)
    申請時間:依國科會年度公告為準,通常為每年11月至1月初受理申請。
  • 隨到隨審計畫(含新進人員及特殊資格者)
    本類別僅限符合特定條件者,於資格有效期內可隨時提出申請,並以一件為限:
    類別 適用對象及資格條件 申請期限
    新進人員 1. 資格符合作業要點第3、4點。
    2. 從未申請國科會計畫者。
    起聘之日或獲博士學位之日起3年內。
    海外歸國 曾申請國科會計畫,但在國外任教或研究滿一年,返國服務後未曾申請計畫者。 起聘之日起1年內。
    駐外歸建 借調至政府機關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歸建後未曾申請計畫者。 歸建之日起1年內。
    政務歸建 借調至中央機關擔任政務首長或立法委員者。 歸建之日起6個月內。
  • 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申請時間:第一期計畫約11-12月公告申請,次年度6月開始執行;第二期計畫約5-6月公告申請,當年度11月開始執行。
  • 專案徵求
    申請時間:視各專案之徵求公告而定。
  • 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規範
    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6點第9款規定,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首次聘任執行國科會計畫之參與研究人員,自106年12月1日起,應依規定完成教育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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