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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推動本校學術研究發展與創新育成,拓展產學合作,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設置研究發展處。

編制:研究發展處置研發長一人,負責規劃、推動、協調全校研究發展及產學合作相關業務。下設有綜合企劃、計畫管理、技術合

作等三組,各置組長一人及職員若干人。另設產學育成中心,置主任一人。

綜合企劃組:

本校研究重點與發展方向規劃,辦理校級研究中心與院級各研究中心之評鑑,評估校內各項研究資源之運用績效與推廣成果,

辦理校內相關學術研究獎勵業務。

計畫管理組:

本校研究產學計畫業務之辦理,包括:計畫申請、簽約、變更、經費處理與結案。

技術合作組:

本校研究成果之推廣與管理、貴儀中心之督導、專利及技術移轉之申請與管理,爭取並接受外界委託相關技術服務與研究。

產學育成中心

整合學校資源,提供中小企業建構完善創業育成環境。促進本校研發成果技術移轉成效,協助中小企業產業轉型升級。提供學

校人才培育環境,提升企業人力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