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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11月6日科會綜字第1120074179B號函辦理。

二、配合行政院113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並考量經濟成長率、物價指數、基本工資成長等因素,提升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約用各級之專任人員不得低於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內勻支。

三、旨揭規定修正第一款第一目,調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約用專任人員月支酬金下限,說明如下:

(一)  專科級:新臺幣(以下同)二萬九千五百元。

(二)  學士級:三萬五千二百元。

(三)  碩士級(含)以上:四萬零二百元。

四、請計畫主持人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經費核定清單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辦理人力約用事宜,如因研究計畫需要,擬變更約用人員之薪酬、類(級)別及人數時,請計畫主持人循校內行政程序辦理。

五、檢附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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