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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求】國科會116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校內截止日為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

一、計畫重點:設有人文及社會科學領域之學院或系所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為使研究表現優秀學者擁有更充裕時間專注於重要或突破性研究工作,且全時間參與研究,得推薦適當人選,經審定後,補助其赴中央研究院或教育部補助設立之人文社會科學中心進行訪問研究。

二、申請資格:研究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未註明條件取得日期者,以申請截止日期為採認之基準):

(一)推薦機構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於臺灣地區有固定住所之外籍人員。

(三)申請截止日前已在推薦機構連續任職二年以上,且最近二年未曾獲國科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或本方案研究者。

(四)曾受國科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或本方案研究者,須於當年12月31日前,已履行完畢應盡之服務義務。

三、計畫期程:
116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四、補助經費:
視審查及經費狀況核定經費。

五、申請方式:
(一)請至「學術研發服務網」(http://www.nstc.gov.tw)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二)校內截止時間:1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請師長於期限前完成線上申請,俾利彙整函送國科會。

六、注意事項:
(一)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國科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二)依本校教師申請出國講學及國內外研究進修辦法第六條規定略以,教師申請、國內外研究進修,應填具講學、研究、進修申請書,經系(所)、院、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簽陳核定。惟因申請期限無法配合校教評會召開時間者,得先經系(所)、院教評會審查通過,簽陳核定後,先向受理單位提出申請,並於核定補助後,補提校教評會審議。

另依同辦法第七條規定,教師申請國內外研究進修期間如不超過一個月或在寒、暑假期間,或教授休假研究,或部分辦公時間研究進修,不影響教學者,得經系(所)教評會審查通過後,循行政程序簽陳核定。

請欲申請本案之教師依上開規定辦理(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人事室)。

七、詳細徵求資訊:
有關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國科會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文社會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下載或參考下列網址說明: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61866c25-1b0f-49fd-bec3-1bd474cace30?l=ch

八、聯絡窗口:
(一)計畫內容與相關規定:
紀憲珍小姐
電話:02-2737-7550,e-mail:hcchi@nstc.gov.tw

(二)系統操作問題:
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0800-212-058;(02) 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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