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2年度研發服務平台亮點成果獎」申請時間自1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請核示。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2年1月31日國研營字第1120100264號函辦理。
二、旨揭亮點成果應為109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使用國研院研發平台所獲之重大成果,如有意申請,請於申請期間於線上申請系統(https://narlraaward.stpi.narl.org.tw )完成申請作業,並檢附相關資料,敘明重大成果之具體內容,例如:重要國際學術論文、國內外專利、技術移轉、科技服務成果、獎項或其他具體事實等佐證資料,逾期或資料不齊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