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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科技部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名稱並修正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

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1年12月30日科會綜字第1110078944號函辦理。

二、本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科技部改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二)研究助理:分為全時研究助理及部分時間研究助理。

1.全時研究助理:月酬勞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編列之。

2.部分時間研究助理:月酬勞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編列之。

3.有關「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參考表」(以下簡稱支給參考表),因已於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以科部綜字第一○六○○三四一六○號函公告停止適用,爰修正將研究助理月酬勞比照支給參考表之規定修正為比照「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訂定之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

三、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基準」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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