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4年3月18日海科教字第1140002915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參與無障礙親海活動,增進全民對海洋的認識與關注,培養愛海、永續的核心價值,並強化國民對海洋事務的參與意識,透過無障礙親海活動,提升學生與大眾對於海洋生態、資源永續與國家海洋政策的理解,特制定本計畫,俾喚起各界對於海洋議題的共識與行動力。
三、補助對象申請資格: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大專校院。
四、申請作業:
五、補助項目徵件主題─辦理無障礙親海活動:結合多元之海洋遊憩態樣,針對身心障礙人士、弱勢團體(人士)、樂齡長者等,辦理適合之無障礙親海體驗活動,如潛水、獨木舟、立槳或其他海域遊憩活動等。
六、經費額度:每案原則上限50萬元(經審查決議具重要意義之提案,不在此限)。
七、執行期程:自114年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並須在114年11月14日前辦理結案。
八、補助原則及經費用途:
九、審查標準、經費撥付及核銷等相關事項請參考附件(本案申請與執行須知及相關表單)。
十、海委會「114年度海洋無障礙親海計畫」補助案公告及相關資料: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503180001
十一、請有意申請者於校內截止日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備妥計畫書、申請書等所需文件紙本併同本校計畫處理單送本處跑校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