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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求】海洋委員會檢送「114年度海洋無障礙親海計畫」補助案公告資料,校內截止日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4年3月18日海科教字第1140002915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參與無障礙親海活動,增進全民對海洋的認識與關注,培養愛海、永續的核心價值,並強化國民對海洋事務的參與意識,透過無障礙親海活動,提升學生與大眾對於海洋生態、資源永續與國家海洋政策的理解,特制定本計畫,俾喚起各界對於海洋議題的共識與行動力。

三、補助對象申請資格: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人民團體、大專校院。

四、申請作業:

  1. 自公告起至114年4月10日下午5時止。
  2. 申請文件包含:申請表、計畫書、執行承諾書、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及事前揭露表、證明文件影本、其他佐證資料。
  3. 符合資格對象備妥申請文件,於截止收件期限前,以郵遞、專人寄(送)達方式函送該會(地址:806614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 號 4 樓)科技文教處收,並應以該會提供之信封封面格式(附件 11),黏貼於外信封,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該會收文登錄時間為憑),逾期、未依本會提供信封格式或未勾選徵件類別者,概不予受理,亦不退還所寄文件。
  4. 計畫書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寄送至該會承辦人(吳彥緯科員,電子信箱:ganhui@oac.gov.tw)。

五、補助項目徵件主題─辦理無障礙親海活動:結合多元之海洋遊憩態樣,針對身心障礙人士、弱勢團體(人士)、樂齡長者等,辦理適合之無障礙親海體驗活動,如潛水、獨木舟、立槳或其他海域遊憩活動等。

六、經費額度:每案原則上限50萬元(經審查決議具重要意義之提案,不在此限)。

七、執行期程:自114年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並須在114年11月14日前辦理結案。

八、補助原則及經費用途:

  1. 採競爭型審查機制,計畫以114年度執行為限。
  2. 同一單位每年至多申請1案。
  3. 本補助計畫為經常門費用,受補助單位不得將本計畫補助經費運用於購置金額1萬元以上之資本門支出(如材料費、機具費等)。

九、審查標準、經費撥付及核銷等相關事項請參考附件(本案申請與執行須知及相關表單)。

十、海委會「114年度海洋無障礙親海計畫」補助案公告及相關資料: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503180001

十一、請有意申請者於校內截止日114年3月31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備妥計畫書、申請書等所需文件紙本併同本校計畫處理單送本處跑校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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