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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徵求】國科會113年度「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簡稱產博後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校內截止日為1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

一、計畫重點:透過國內法人或學研機構擔任培訓單位,提供實務訓練,並至少包含6個月以上的產業實習,累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的實務經驗和核心技能。

二、對象/資格:申請單位必須邀集合作廠商共同規劃並提供至少6個月(含)的業界實習訓練。提供業界實習訓練的機構及實習訓練內容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業界實習訓練場域必須為產業之工作職務。

(二)  合作廠商必須為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並配合培訓單位共同規劃及提供訓儲菁英相關實習訓練之業者。此外,合作廠商應配合編列至少每人每年九萬元,由自籌經費支應,以支付訓儲菁英各類獎金如績效獎金、結訓獎金或提早就業獎金等。單一廠商參與本期計畫提供至多2名實習機會。

三、申請類型總額限制:申請單位須擇定培訓對象類型,得複選。

(一)  本國籍:申請員額數至少10名(20名以上者尤佳),以達培訓規模。國科會預計遴選3家申請單位培訓本國籍訓儲菁英。

(二)  外國籍:申請員額數至少10名,以達培訓規模。國科會預計遴選1家申請單位培訓外國籍訓儲菁英。

四、補助期程: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

五、計畫經費:

(一)  補助每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至多一年期新臺幣一百零五萬元整,以支付培訓期間之培訓酬金及相關培訓費用。

(二)  訓儲菁英等同博士後加值培訓性質,經錄取者無論年資,培訓酬金皆為每人每月六萬元。應屆畢業生必須於畢業後始可支給。在職者必須完成前單位離職手續後始可支給。

(三)  培訓單位應負擔之勞健保、勞退或離職儲金。

(四)  執行本計畫直接相關專、兼任研究人員、助理等(不含計畫主持人),依培訓單位自行訂定之標準核實支給費用。

(五)  與本計畫有關之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

六、申請方式:本案應附文件如下,請提案者於113515日(星期三)中午12前送研發處,俾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一)  申請計畫書一式6份及光碟1份。

(二)  每家合作廠商設立證明文件各1份。

(三)  每家合作廠商「實習訓練合作意願書」各1份。

七、詳請參閱附件申請須知。

八、聯絡方式:

(一)  計畫辦公室黃小姐,電話:03-5732961,E-mail:carriehuang@itri.org.tw。

(二)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胡先生,電話:02-27377572,E-mail:hungchin@nstc.gov.tw。

(三)  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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