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重點:
徵案以精準健康、遠距照護、精準醫療等領域,發展跨醫療院所之解決方案產品/服務並打造臺灣指標示範場域。解決方案(產品/服務)需應用於病患旅程之預防、診斷、治療、照護等階段。詳細說明如下:
(一) 臺灣智慧醫療解決方案輸出
1. 國內外採購合約簽署。
2. 解決方案需包含已取證或取證中之產品/服務以利國際輸出,達成產值倍增。
(二) 打造臺灣指標示範場域
1. 產業:依臨床未被滿足需求,導入以病患為中心的解決方案(產品/服務),提出目標市場與商業競爭分析。
2. 醫院:打造智慧醫療開放場域、爭取智慧醫院提名。
二、對象/資格:
(一) 申請機構:符合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單位,由聯盟中之醫院或學校提出申請。為鼓勵醫院及企業籌組聯盟擴大導入智慧醫療,需整合2間以上醫院及1間以上企業,並跨(不同)醫療體系(參考衛福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轉診支付項目之同體系院所名單」進行認定),聯盟內至少需包含一家衛福部醫院評鑑等級為區域醫院(含)以上之醫院。
(二) 申請人: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者。
三、補助期程:計畫執行年限得以複數年規劃研提,至多2年期(113-114年),經審查後採分年核定多年期補助。
四、計畫經費:
(一) 申請多年期研究計畫者,應於計畫申請書中填寫逐年研究內容及經費需求,並依核定執行。
(二) 本計畫每案每年編列申請經費以新臺幣3千萬為上限(申請經費=國科會補助經費),惟實際經費以國科會核定為準。
五、申請方式:
(一) 計畫分二階段審查,自即日起接受初審申請,請備妥計畫構想書提出初審申請,通過初審者將另行通知第二階段簡報審查,以會議審形式辦理。通過簡報審查者將另行通知提交計畫申請書。
(二) 申請人請於校內截止日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備妥計畫構想書提交至研發處,俾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
六、請申請人務必詳閱本計畫徵求公告各項規定(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
七、聯絡方式:
(一) 有關計畫內容問題,請洽:
1.計畫辦公室-鄭獻堂: E-mail JimmyZheng@itri.org.tw / 電話: 02-2755-2425#850
2.計畫辦公室-吳珮羽: E-mail wupeiyu@itri.org.tw / 電話: 02-2755-2425#851
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范燕芬專員 /E-mail yanfen@nstc.gov.tw / 電話: 02-2737-7686
(二)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