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重點:民眾或醫護需求為核心,鏈結臺灣醫療體系與資通訊產業鏈,串聯地方醫院至基層診所、照護中心等多元場域,以聯盟形式,打造整體智慧健康解決方案進行落地與驗證,並複製擴散。
二、申請資格:
(一)申請機構(即計畫執行機構):符合國科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單位,由聯盟中之醫療機構或學校提出申請,並與企業共組聯盟,發展軟硬整合之智慧健康解決方案。
(二)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者。
三、補助期程:
依審查結果核定,核給至多2年期之分年核定專案計畫。
四、補助經費:
補助款以新臺幣 3 千萬元為上限,詳附件計畫徵求公告。
五、申請方式:
(一)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
(二)本計畫採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線上申請時請選擇:
六、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為個別型,係單一計畫申請案個別提出。
(二)驗證場域:計畫須進行場域驗證(包括醫院/學校、診所、照護機構、居家/社區等,診所/照護機構尤佳),其中主要驗證場域須在大南方地區(嘉義、臺南、高雄、屏東),或大南方地區解決方案無法應用的偏鄉地區。
(三)合作企業之企業配合款:合作企業配合款之總和不得低於當年度計畫總經費計畫總經費50%之金額,合作企業配合款得以提供設備供計畫使用之方式作為出資,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60%,且應於設備費額度內為之;另合作企業配合款可於業務費編列研發人事費,其總和不得超過合作企業配合款總和之10%。
(四)合作企業提供設備供計畫執行使用並申請作為配合款出資比者:應將設備完成評價並附設備所有權移轉承諾書(設備所有權於簽約後3個月內移轉予計畫執行機構所有)等資料,由申請人檢齊相關資料,循計畫執行機構行政程序簽報核准後提出申請。
七、詳細徵求資訊:
請參閱附件徵求公告及下列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103ba08e-132d-420a-a17b-650163a8beb7?l=ch
八、聯絡窗口:
(一)計畫辦公室 鄭獻堂先生
電話:02-2755-2425#850;E-mail:jimmyzheng@itri.org.tw
(二)計畫辦公室 吳珮羽小姐
電話:02-2755-2425#851;E-mail:wupeiyu@itri.org.tw
(三)國科會產學及園區業務處 方怡渟專案經理
電話:02-2737-7231;E-mail:ytfang@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