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農業部114年12月11日農科字第1140053730號函辦理。
二、該部於114年12月3日業以農會字第1140122738號函修正「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第六點附表一及附表一之一,自115年1日1日生效(請至「該部官網首頁/資訊與服務/計畫研提/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115年度適用」下載。) (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16792)
三、本次修正涉及農業科技計畫部分為第六點附表一之一「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補助項目與其編列及執行基準表」,其中行政管理費編列比率應依據該部核定之前一年度追蹤該機構研發成果績效之評級結果。即115年度農 業科技計畫該部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通過之執行單位得依113年度研發成果績效評級結果編列對應之行政管理費(請至「該部官網首頁/資訊與服務/計畫研提/農業科技計畫」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