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辦理「114年度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自113年9月1日開始徵件。
二、為鼓勵在地社區、民間團體、學校等多方參與海洋保育事務,本署辦理旨揭計畫以建立多元夥伴關係,共同促進永續發展願景,達長期守護在地海洋生態環境之目標。
三、本計畫補助對象為政府立案之社(財)團法人 、學校 、組織或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敬請協助轉知所屬並鼓勵對海洋保育事務有興趣者踴躍參加,申請期限自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詳細徵件內容及報名資訊請參閱海洋保育署網站(https://www.oca.gov.tw/ch/index.jsp)。
四、檢附「114年度海洋保育在地守護計畫」徵件須知1份。
五、請有意申請者於校內截止日113年10月8日(二)前備妥計畫書紙本併同本校計畫處理單送本處辦理校內計畫申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