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受理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至113年8月31日止,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如來文及附件,或請至連江縣文化馬祖網站下載(https://www.matsucc.gov.tw/),申請方式詳如要點第四點第一項第四款,寄送至該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二、審查結果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