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競賽/計畫補助

113/09/16更新

國立高雄大學產學育成中心創新創業計畫/競賽補助簡章(學生)

一、目的
為鼓勵本校學生關心創新創業議題,以培養創新思維及累積參與計畫/競賽之經驗,希冀擴展學生宏觀之學習視野,推動校園知識商業化,特訂定本簡章。

二、補助對象:本校學生(決選/決賽時仍在校內就讀)。

  • 議題:創新創業之專題,例如:科技創新、社會創新、創業實踐、商業模式營運等。
  • 計畫/競賽類別:

1.全國計畫:由中央政府機構、各級地方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辦之創新創業計畫。
2.國際/全國競賽:由中央政府機構、各級地方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辦之創新創業競賽,或國內外學術團體、企業機構主辦重要之對外公開比賽,包括專題作品創作競賽、發明競賽、設計比賽或創新創業議題相關之競賽。但表演賽、邀請賽、觀摩賽、體育競賽、學術論文發表競賽,不在本獎勵之範圍。

  • 補助經費項目

1.稿費:計畫/競賽之重要文件資料,委請專人或機構進行譯稿、編稿及審查等工作,或作品設計所需而購買圖片使用版權。
2.資料蒐集費:計畫/競賽所需購置必需之參考圖書資料。
3.資料檢索費:計畫/競賽所需資料檢索費。
4.印刷費:影印、裝訂與海報輸出皆屬印刷費,必須附上樣張,並說明用途。
5.設備使用費:因計畫/競賽所分攤之電腦、儀器設備或軟體使用費用。
6.材料費:直接使用於計畫/競賽或作品中之材料,不得購買碳粉匣、墨水匣、隨身碟等資訊耗材與用品,加油海報或布條、毛巾、衛生紙、個人藥品等日常用品不可提出申請。
7.諮詢輔導費:團隊提出需求,中心協助找尋合適業師(團隊可提供推薦名單)進行輔導,由中心逕付款項給業師。
※僅受理當年度所參與計畫/競賽所衍伸之稿費、資料蒐集費、資料檢索費、印刷費、設備使用費、材料費、諮詢輔導費。諮詢輔導費由中心逕付外,其餘補助請檢附正本收據或發票核銷 (單據抬頭國立高雄大學,統編19880949) 。

  • 注意事項

1.以個人名義參加者至多補助一萬元;以團隊參加至多補助二萬元,同一企劃案以申請一次為原則,且不可重複申請其他相同經費項目之補助。
2.本補助由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支應,視當年度預算及申請狀況,補助款用罄則停止受理。

三、計畫時程
1.開放收件日:當年度1/1~10/31,受理當年度補助案。請於決選/決賽一個月前提出申請。
2.如計畫/競賽舉行時間為10月底後者,需於收件截止日前繳交申請資料並完成諮詢。核銷資料最晚須於決選/決賽隔日(不含例假日),繳交至本中心。未依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或逾期者,恕不予受理報名。

四、申請流程

 →  →  →  → 
1.採審查制度,將依計畫書內容與經費核定補助金額。
2.備齊送出申請補助應繳文件,並與產學育成中心預約諮詢。本中心將針對企劃構想與預算進行討論與評估,並核定可申請補助之預算。通過審核後,請於決選/決賽完成一個月內,繳交補助核銷資料。

一頁企劃書以5W2H1E為架構,需說明以下8個項目,範本可參考附件2:
1.    Why:目標,為何要做這個企劃
2.    What:內容,說明規劃執行項目
3.    Where:地點,包含訊息露出的管道
4.    Who:參與人員
5.    When:時間
6.    How:具體實施方式
7.    How much:實施成本預算
8.    Effect:預期效益


申請補助應繳文件如下表,敬請提供電子檔,E-mail至wwchan419@nuk.edu.tw,信件主旨:【申請補助】○○系○○(團隊或個人)參加計畫/競賽。

申請補助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說明
以下繳交紙本、電子檔

補助申請表一份

可採個人或組別申請。(附件1)

一頁企劃書一份

可採個人或組別申請。(附件2)

切結同意書

(附件3)

學生證

請提交影本,所有組員皆須檢附。

備註:申請資料需彙整成一個word檔案,若有缺件或逾期,不予受理亦不退還。

 

通過資格審核,於決選/決賽完成一個月內,提出核銷應繳文件如下表,提供電子檔,E-mail至wwchan419@nuk.edu.tw,信件主旨:【核銷資料】○○系○○(團隊或個人)參加計畫/競賽。

核銷應繳文件
文件項目 說明
以下繳交紙本、電子檔

個人

資料

存摺

請提交影本,如與學校入帳帳戶不同,將以學校原建置帳戶為優先。

成果

資料

參加證明

參加照片5-10張、計畫/競賽入選通知信或活動流程表。

作品證明

競賽作品簡報檔、或作品說明海報。

成果殊榮證明

得獎獎盃、獎牌、獎狀等相關照片。(若有得獎時提供)

核銷

文件

收據或發票

當年度參與的計畫/競賽所衍伸之費用收據或發票。

(單據抬頭:國立高雄大學,統編:19880949)

其他核銷文件

稿費、資料蒐集費、資料檢索費、印刷費:需付資料樣張

設備使用費、材料費:需付設備材料使用之佐證照片

諮詢輔導費:需付諮詢輔導單、簽到表及會議照片

備註:資料需彙整成一個word檔案,若有缺件或逾期,不予受理亦不退還。

 

五、宣傳推廣之使用

如獲補助作品之海報、圖片於產學育成中心宣傳與推廣使用,本中心得以推廣計畫之目的,以數位影音或紙本印刷等方式,作為網路、平面或電子媒體等從事教育推廣、分享競賽經驗及參加成果展示之義務(如:深耕計畫成果展、競賽分享會等)。

六、承辦單位資訊

產學育成中心詹雯雯副理|電子信箱wwchan419@nuk.edu.tw專線(07)5919580/校內分機8456

七、校內學生賽後補助推薦

關於創新、創業、永續議題競賽補助,產學育成中心專注在比賽過程的資源挹注;
創新學院支持競賽後延伸交通費、住宿費及報名費之補助。有任何問題請洽:
創新學院梁瀞云助理電子信箱ifschool@nuk.edu.tw 專線(07)5916261/校內分機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