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

主旨:

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並自11111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配合行政院111年度軍公教員工調薪政策,提升執行科技部補助計畫約用研究人力待遇,自11111日起,已獲核定補助執行中之計畫,應確實依自訂標準核實支給工作酬金或研究津貼,其中首次約用之專任人員、大專學生及研究生兼任人員均不得低於科技部旨揭規定最低金額,所需經費請於原核定計畫總經費(含管理費)內勻支。

二、修正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二款,增訂月支酬金最低金額,說明如下:

(一)專科級:新臺幣二萬八千三百元。

(二)學士級:新臺幣三萬三千八百元。

(三)碩士級:新臺幣三萬八千六百元。

(四)兼任人員:新臺幣六千元。

三、檢附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第四點、修正對照表修正後全文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