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部水利署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111年度新創研究補(捐)助計畫公開徵求,至110年11月19日止受理收件(備文,送達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或各河川局提案申請)。
二、為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於水岸環境針對中央管流域韌性調適、流域新創思維、流域公私協力環境營造等三大領域之研究調查需求,擴大公私協力及經驗學習,營造民眾共識,結合地方特色,協助地方轉型,特訂定經濟部水利署推動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計畫新創研究補(捐)助預算執行作業規範,以打造韌性承洪及水漾環境之願景目標,達成中央管流域整體改善與調適之目的。
三、補(捐)助對象:
(一)乙類(水規所承辦):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
(二)甲類(各轄管河川局承辦):依法登記或取得設立許可,且依其章程或目的可辦理水岸環境相關研究或調查之非營利組織或團體。
四、執行期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計畫額度:單一年度計畫申請補(捐)助額度應低於新臺幣100萬元,如計畫屬延續性者亦須每年重新申請。
六、二分之一以上與水利署及所屬機關近十年內委辦計畫雷同,並透過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CGSS)查詢提案計畫內容是否獲得其他機關補(捐)助,重複提出申請者不予補(捐)助。
七、計畫詳細訊息請至經濟部水利署(https://www.wra.gov.tw )/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公告,或逕連結。
八、有意申請者請於校內截止日110年11月12日(星期五)前備妥計畫申請書紙本併同本校計畫處理單送本處跑校內流程。
九、本案聯絡人:水利署河川海岸組黃爾強工程司,TEL:04-2250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