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111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案,至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17:00受理收件(備公函或授權書,送達,地址為:10043臺北市中正區衡陽路99號13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
二、本案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執行要點」辦理。
三、本案重點如次:
(一)申請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學、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產品製造業、應回收廢棄物之責任業者、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取得許可之再利用機構。
(二)執行期程:
1. 單年期計畫:自核定日(或111年1月1日,日期在後者為準)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2. 多年期計畫:創新及研究發展得以多年期計畫提出申請,並分年填列計畫內容及經費需求,至多3年。
(三)補助事項:提升應回收廢棄物產品環境化設計或源頭減量、應回收廢棄物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有害物質回收(去除)比率、每單位回收處理量之污染排放減量、再生料品質或價值,以及應回收廢棄物或評估納入應回收廢棄物之資源循環利用。
四、本年度重點/指定補助主題:
(一)重點補助主題:每案以新臺幣200萬元為上限。
1. 產品設計之環境化及最佳化
(1)產品環保化結構設計(如:易拆解回收、輕量化)。
(2)產品材料使用最佳化設計(如:使用可回收或再生之材料、避免使用含有害成分之材料)。
2. 回收分類處理技術
(1)回收物多元循環利用。
(2)回收物分類技術。
(3)回收物拆解技術。
(4)回收系統收集分類效能、能耗及回收設施改善之研究。
(5)有害物質回收(去除)、貯存、處理及再利用技術。
(6)處理技術精進。
(7)回收物處理過程之污染防制(治)技術。
(8)回收處理設施研發。
(9)處理設備機具能耗改善之研究。
3. 回收處理體制創新管理(如:稽核認證作業創新、責任業者繳納回收清理費之徵收查核、應用徵收或補貼之費率相關工具,鼓勵責任業者實質參與回收再利用工作、回收體系建置與法規調適、資源回收議題資料驅動之實踐與應用)。
4. 回收物質再利用用途或二次料產品高值化應用之研發
(1)回收物質改質循環利用及多元化應用。
(2)二次料(如:廢資訊物品、廢電子電器、廢機動車輛、廢乾電池處理後產出物)精煉技術。
5. 其他:提升資源回收成效所需相關工作。
(二)指定補助主題:每案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1. 廢紡織材料定量鑑別技術暨作業模式開發與驗證
2. 廢液晶顯示器外循環液晶面板和塑膠再利用驗證計畫
3. 評估廢棄小家電以機械處理系統(整機破碎)回收處理之可行性計畫
4. LED廢照明光源塑膠燈罩資源循環技術開發與驗證
五、本案補助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設備租用、維護費及委託檢測費,申請前請詳閱「111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及相關文件書表,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recycle.epa.gov.tw ),或逕連結。
六、申請者應至環保署「預算會計暨財務管理資訊整合平台-補(捐)助民間團體機關學校經費管理系統」(http://bafweb.epa.gov.tw/tcixw/ )進行線上申請資料填報作業(年度別請填111)。
七、適逢連續假日,請有意申請者於校內截止日110年9月29日(星期三)前備妥計畫申請書紙本併同本校計畫處理單送本處跑校內流程。
八、本案聯絡人為回收基管會蕭友淨,TEL:02-23705888#3609,FAX:02-23703852,E-mail:yuchhsiao@ep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