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0年度第1梯次客座研究人員」申請

一、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0年度第1梯次客座研究人員」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091215日止受理申請(須備函逕送該院各實驗研究單位)

二、申請資格:

(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

(二)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三)本梯次受理申請該院訪問之期間為1102月至7月。

三、申請人須獲其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期間(請提送服務單位休假證明),至該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

四、依據本校「教師申請出國講學及國內外研究進修辦法」,本案申請進修期間如不超過1個月或在寒、暑假期間,或教授休假研究,或部分辦公時間研究進修,不影響教學者,得經系(所)教評會審查通過後,循行政程序簽陳核定。如非前開期間者,則須依規定經三級教評會審議通過方可提出申請;如因申請期限無法配合校教評會加開時間者,得先經系(所)、院教評會審查通過,簽陳核定後,先向受理單位申請,並於核定補助後,補提校教評會審議。

五、有意申請者請依前開規定先行簽請校長核定或經相關教評會審議通過後,於校內截止日109128日(星期二)前送申請書紙本至本處彙總陳報。

六、本案相關訊息請逕至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https://www.narlabs.org.tw/ /媒體中心/活動公告參考,或逕連結

七、業務承辦人:江慧真小姐,TEL02-27378021E-mailchiang@narlabs.org.tw ,地址:1063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3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