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
二、計畫期程:自116年8月1日起執行,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期程。
三、經費及補助原則:經費補助項目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並依審查結果決定補助金額。
四、計畫類別:
(一)一般研究計畫:符合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依研究專長或參考國科會學門規劃項目申請本項計畫。
(二)新進人員研究計畫: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在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申請本項計畫,並以提出三年至五年研究計畫為優先。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專任職務資歷併計已超過五年之人員,不視為新進人員。
五、計畫型別:
(一)個別型研究計畫,包括計畫主持人研究表現與執行計畫能力、計畫主題之重要性與創新性、研究內容與方法之可行性、預期完成之項目與成果及經費與人力之合理性。
(二)整合型研究計畫,除個別型研究計畫之審查重點外,並包括整合之必要性(總體目標、整體分工合作架構、各子計畫間之相關性及整合程度)、人力配合度(總計畫主持人之協調領導能力、各子計畫主持人之專業能力及合作諧和性)、資源之整合(各子計畫所需各項儀器設備之共用情況及研究經驗與成果交流構想等)、申請機構或其他單位之配合度及整合後之預期綜合效益等。
六、申請方式:
(一)本計畫採線上申請,請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各類書表,(請選擇專題類-年度研究徵求計畫計畫類別內有(大批)字樣的窗口進入製作。)
(二)相關表格連結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3555dc27-f75a-491d-b9b2-ab66c156801f?l=ch(建議重新下載申請相關表格,避免誤用舊表格)。
(三)校內截止時間:116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為避免因網路壅塞,影響計畫傳送,請計畫主持人提早作業,俾利校方依規定如期彙整造冊函送國科會提出申請。校內收件時間截止後,恕不再受理申請或申請案變更。
七、其他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一)申請人請先更新國科會系統個人基本資料表。
(二)申請人年滿或將屆滿65歲者,請於1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下列文件送交研發處,以利併同申請名冊函送國科會:1. 退休人員(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2項者):檢附所屬學院主管同意提供研究空間及設備,並負責相關行政作業之簽文影本;另請敘明曾獲國科會認可之相當獎項,並檢附相關證明影本;2. 獲准延長服務之計畫主持人:檢附聘書或載明延長聘期年限之正式文件影本。
(三)首次申請國科會計畫之計畫主持人,以及申請書所列首次執行國科會計畫之研究人員,應於申請機構函送計畫申請日前3年內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檢附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為免影響申請時程及申請人權益,請於1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本校認可之證明文件送交研發處計畫管理組備查。非首次申請者(包括曾申請但未執行者),請於主持人聲明書「是否首次申請計畫」欄勾選「否」,無須檢附證明。
(四)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等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審查會、委員會或權責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若為整合型研究計畫,總主持人應於「整合型計畫-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計畫說明」(表CM04B)中,統一說明各子計畫或分項計畫倫理審查核准文件之備齊情形。
(五)計畫主持人於撰寫專題研究計畫書時,如使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工具,應秉持專業及負責之態度落實內容查證,確保產出內容符合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規規範。
(六)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請於申請書填寫所需之各類(級)別研究人力,並敘明於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八、聯絡窗口: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或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校研發處計畫管理組林玉清小姐(專線:07-5919102;校內直撥分機 8401;信箱:yuching@nu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