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求】海洋委員會「海洋科技技術創新研發示範學校及實作基地暨海洋科技人才培育計畫」徵件,校內截止日為115年11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21日臺教綜(二)字第1150099252號函轉海委會本(115)年9月24日海科教字第1150010978號函辦理。

二、為從源頭強化海洋科技創新研發,落實需求導向之科技應用,並建構完善之入職前海洋科技人才培育機制,本該會特辦理旨揭計畫,俾提升我國智慧海洋治理量能及海洋科技產業整體競爭力。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週一)下午5時止 。

四、申請方式: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正本以郵遞寄送或專人送達方式提送該會(地址:806614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科技文教處江小姐收,並應以該會「申請作業手冊」提供之「信封封面」格式(附件十三),黏貼於信封,並勾選徵件類別,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達者以該會收文登錄時間為憑),逾期、未依該會提供信封格式或未勾選徵件類別者,概不予受理,亦不退還所寄文件

五、補助對象: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海洋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可個別或採跨院、跨系所(中心)、跨院機關(構)聯合申請。

六、申請類別:

1.示範學校:主要任務包含針對本計畫科研主題,進行整合性海洋科技技術創新研發,並針對研發之海洋科技技術領域,辦理研發技術人才培育。

2.實作基地:主要任務包含針對與本計畫科研主題相關之新興海洋科技技術或示範學校創新研發技術成果,進行實作驗證及優化,並針對實作應用及測試之海洋科技技術領域,辦理實作技術人才培育。

七、本案申請作業手冊等相關資料,均已公告於該會網站/最新公告(https://www.oac.gov.tw),聯絡人:科技文教處江小姐/聯絡電話: 07-3381810分機261933/電子郵件信箱:chihui@oac.gov.tw。

八、請有意申請者於校內截止日為115年11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備妥計畫書併同本校計畫處理單送本處辦理校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