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海洋委員會115年10月16日海科技字第1150011764號函辦理。
二、專案申請期間為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採線上申請(該會「海洋領域補助案入口網」https://project.oac.gov.tw/Login.aspx)完成申請作業並上傳相關資料與證明文件。
三、補助項目可包括以下各項:
(一)智慧海洋監偵與AI技術整合。
(二)水面/水下載具系統整合與船舶科技。
(三)水下觀測與通訊技術。
(四)海洋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育。
(五)海洋資源永續與循環經濟。
四、補助對象:
(一)學術機構:指依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研究機關(構):指具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
(三)海洋科技業者:指具備海洋科技研究發展、新興科技導入及應用之業者。
五、學術機構及研究機關(構)申請補助,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能力。
(二)具有固定之研究場所與執行計畫之基本人力及設備。
(三)具有完備之計畫作業、財產管理、人事、會計及內部稽核專案計畫管理制度。
(四)具有研發成果管理制度、技術移轉制度、研發成果之會計及稽核制度,並有專責人員及組織執行。
六、相關資訊請至該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下載(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65&parentpath=0,660&mcustomize=bulletin_view.jsp&dataserno=202610120001)。
七、請有意申請者於校內截止日為115年11月9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備妥計畫書(一式3份,一份由本處留存)併同本校計畫處理單送本處辦理校內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