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116年「學產鏈結計畫」申請與補助辦法

國立高雄大學「學產鏈結計畫」申請與補助辦法

一、計畫目的:

為深化產學合作成效,本計畫以「企業問題課程」為核心,結合 STEAM 教育理念,促使系所依專業鏈結相關產業,將真實議題導入教學活動,強化學生知識應用與問題解決能力。

透過企業實際參與與場域連結,展現具體成果並提供佐證資料,評估執行效益與續推可能性,培育兼具創新與整合能力之產業人才,推動課程轉型及產學共創。

二、實施方式:

申請單位依系所相關產業需求,規劃多元學習課程/活動,提出具體執行內容,由本校研究發展處(以下稱研發處)邀集 3 位校外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及簡報計畫審查。申請單位依據審查意見提出修正計畫,活動後需配合填寫成果紀錄表及成果報告書。本計畫之申請、審查、執行、成果繳交及經費核銷等辦理時程如下圖所示:

學產鏈結計畫申請、審查、執行、成果繳交及經費核銷時程圖

三、申請對象:

以系為單位申請(需經系主任核章)。

四、計畫內容說明:

申請單位應依據附件一所列內容,規劃產學系列活動,並完成附件二之計畫申請書。附件一計畫內容撰寫說明重點如下:

  1. 計畫理念與目的:連結系所專業課程與產業人才需求,協助學生認識就業方向並提升實務能力。
  2. 具體作法:以企業真實問題融入課程,結合多元產學活動及合作單位,促進跨域合作與成果推廣。
  3. 預期效益:說明計畫對課程發展、學生學習、實習媒合及就業能力之預期成果。

五、審查評分標準:

請參考附件三。

六、經費補助:

  1. 經費補助原則:本計畫對符合預期效益與規劃內容之案件,核定補助案件數上限為 5 案,每案補助經費最高為新臺幣 20 萬元。所有補助金額依個案實際需求經審核後核定;核定後,經費需依計畫書所列之目的與項目支用,不得挪作他用。受補助單位須依計畫期程提交執行進度報告;計畫完成後應填報成果亮點,並檢附執行證明與成效佐證,作為最終核銷與驗收依據。
  2. 經費來源及核銷:經費來源為「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主軸三-產學合作連結」。依據「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準則」進行經費編列與核銷,且須於 116 年 11 月 30 日核銷完畢。
  3. 經費補助項目:兼任行政助理費、工讀費、主持費、引言費、出席費、諮詢費、校外講座鐘點費、演講費、交通費、膳食費、印刷費、課程材料費、保險費、雜支(含辦公事務用品)。請依需求編列,雜支編列上限 1 萬元。
  4. 行政作業:依各系所核撥的補助金額,請各系所依執行項目辦理行政核銷作業,研發處進行深耕計畫主軸三之經費管控及其執行率。
  5. 注意事項:經費核銷不得重複申報「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來源補助之其他方案。

七、計畫成果:

  1. 活動資料上傳與蒐集時程:受補助單位應於每場活動辦理結束後兩週內,依補助單位指定之活動紀錄表和業師 Google 表單填報並上傳活動相關資料,以利後續本計畫成果資料蒐集與建置。
  2. 成果報告提交:受補助單位須於計畫執行期間,依規定提交期中成果報告與期末成果報告,並以電子檔形式寄至 debbie0831@go.nuk.edu.tw。報告內容須完整反映計畫進度、成果亮點及後續推動建議。

八、聯絡方式:

研究發展處 王小姐
電話:07-591-9584,校內分機 8402
電子郵件:debbie0831@go.nuk.edu.tw